向知识分子介绍佛教
于凌波居士
第五章 佛教的世界观
一、世界问题的意义
本文在三、四两章里,介绍过佛教的起源,和输入我国弘布的情形,接着再要介绍的,是我们为什么要研究佛学——释迦牟尼佛所造的学说,也就是佛法——佛说的法。和我们学佛的目的何在?
释迦世尊住世时,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其究竟的意义乃在于破除我、法二执。我执是主观的我,法执是客观的宇宙。换言之,佛法的内容无非是剖释人生--我,宇宙--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的真相的法则。我们生而为人,怎能对我们自己,和我们所处的环境一无所知?我们要认识自己,认识环境,就不能不研究佛法。至于学佛的目的,说来也很简单,那就是我们在认识自己,认识环境之后,即不再为自己和环境所困惑烦恼,因而“转迷成悟”,“离苦得乐”,使我们自己得到解脱和自由。
其实所谓佛法——释迦牟尼佛说的“法”,本来就是宇宙自然的法则。这“法”是宇宙所本有,非释迦牟尼佛“创造”或“制定”,佛常说:“法尔如是”,意思是他说的法,在自然法则上本来就是如此,但这法是释迦牟尼佛以他至高无上的智慧所发现。佛发现了人生宇宙奥秘,因而解脱成了“觉者”,佛不因此独善其身,更发愿把这奥秘向众生宣说,希望众生依他所说的教法学习修持,也洞瞭这样奥秘,也成为觉者,这就是世尊说法的本怀。
说到宇宙人生的奥秘,就有许多使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比如说,宇宙由何而生,依何而立?它在时间上究竟有多久,在空间上究竟有多大?宇宙繁杂万端的事事物物,究竟有没有一个规律,或是一个主宰?再比如说,人生由何而来,往何而去?生命的价值何在,意义又何在?千古以来,多少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都在探索,但都没有找到圆满的答案。千古以来,能够把这些问题圆满解决的,只有佛教。这里在未谈及佛教的世界观以前,我们先看哲学上对宇宙人生作何解释。
佛教所谓世界,就是普通所称的宇宙。淮南子云:“上下四方谓之宇,古往今来谓之宙。”佛经上说:“过去现在未来名世,东南西北上下四维名界。”这二者,同是无量空间和无限时间的合称。因此,佛教的世界观,也就是普通所称的宇宙观。
所谓宇宙观,是人类对于宇宙的构成与变迁,及人类在宇宙间所处地位的一种看法或见解,历来东西方学者,对于此一问题,百说杂陈,理论甚多,唯心唯物,各有所见。兹略述数家,以见一斑。
1、唯物论:唯物论者的宇宙观,肯定宇宙间最基本的东西,只是物质,除去物质,则无所谓世界。进而言之,人亦为物质。该派学者以为,人若去了心脏或大脑,即不能思想,因此认为思想必倚存于物质之身体,则无所疑。故当人之死后,肉体死亡,精神亦随之消灭。故而不承认宇宙间有所谓精神的存在。该派学者更进一步认为宇宙间任何一种活动,都是由于物质的活动。所谓因果、条理、时间、空间等等,亦不外若干物理的特性,人们不能凭空造出一条物理学定律。就此而言,可见自然之原理,不倚存于人,而系独立自存者。
该派学者以为,人之有感觉,亦如物之有重量及延展性等。感觉增到比较复杂的程度,即产生观念。观念复杂后始有反省,虽由此反省可见人有心灵,然此心灵,谓为物质所产生,亦未尝不可。因此,唯物论者证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有三种论据,一、精神为物质的属性。二、精神为物质的结果。三、精神为物质之一。
2、唯心论:唯心论亦称观念论。此派学者,以精神为宇宙的根本,宇宙任何事物莫不自精神而来。此种精神作用,在人以观念表现之;在物以力表现之。人之有观念亦如物之有力。人类之能了解宇宙,亦因持其最实在的观念。精神既有如此的意义,所以宇宙根本是合理的发展的。有物就有精神,此精神为物体得以存在的原因,其自身各具有条理性。我们宇宙一切,亦因各有精神,各有条理,故能相持得以协调,毫无混乱。
3、心物二元论:此派学者主张,宇宙根本上是有心物二重相异的性质。心与物在宇宙内各有其不相涉的二特性,心与物根本不能合并或附属,其本身上即为实体,所以这一派学者的看法,常由心物关系一变而为身心关系,他们将思想与物质视为各循不同过程,身体与物质只是结合,并未并合。
4、多元论:此与一元论相反,认为宇宙构成要素,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因为宇宙万象的本体是多个,宇宙间才有许多不同的现象。此不同的现象由于不同的根源,并非所有现象均由某一根源所演变。
以上就宇宙本体的性质言,有唯物、唯心、二元、多元不等。至于宇宙本体的生成,亦有机械论、目的论、调和派、超越派诸种说法。然以上学说,各有其缺点,我人不敢完全苟同。宇宙本体的性质,若说是唯物,则生命的创造,精神的作用,能力的转变,用物质解释是不够的。若说唯心,但物的存在亦系事实,精神是不能创造物质的。二元论者谓心物各有不相涉的特性,但精神不能离开肉体而独立活动,多元论者认为宇宙要素是多非一,则对宇宙根本统一性相矛盾。至于解释宇宙生成演变的机械论、目的论、调和派、超越派,亦各有其长短,不能给予我们一个圆满的解答。
此外,尚有宗教家说的神创造世界,创造日月众星,造男女,造万物。这种说法当作神话看则可,当作宇宙人生的真理看则不可。那么,宇宙人生的真理在佛法上到底如何解释呢?我们先看佛经上讲的“五蕴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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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蕴世间
一般所称的世界或宇宙,无非是指时间上和空间上一切生灭变异现象的总和而言。在佛法上说,这些生灭变异的现象,皆受因缘的支配,所谓“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但宇宙万有因缘生灭的根本,则由“识”与“名色”而来。也就是说,由“主观的能认识的识体”,与“客观的所认识的对象”相互交涉对待而成世界。所以佛经里常说:“识缘名色,名色缘识。”那么“名色”是什么呢?名色就是“五蕴”。
在佛法上说,宇宙万有,皆由“五蕴”因缘和合而来。五蕴者,一、色,二、受,三、想,四、行,五、识。色蕴谓之“色”,受想行识四蕴谓之“名”,所以五蕴又称名色。
何谓色蕴呢?《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大乘阿毗达摩杂集论》中说:“问,色蕴何相?答,变现相是色相。此有二种,一、触对变坏。二、方所示现……”以上这些话都颇难了解,若用现代语言来说,色,是约有体积而占有空间,且会变坏的东西,这与现代科学家所称的物质相似。然非完全相同,物质二字尚不能代表色蕴的全部意义。
色蕴中所称四大种者,是指地水火风四物,亦是指坚湿暖动四种性。色蕴是由这四种性构造出来的形形色色的事物。这其中又分两种性质;一是有形可指的叫做“触对变坏”。如自然界之山川草本,人之耳目口鼻,人工制造之桌椅器物等皆是。这些东西,手可触知其存在,眼可视见其形体,但因人力或其他因素,可使之变形或破坏的,这叫做触对变坏。一是有象可寻的叫做“方所示现”,如方圆长短,红黄黑白,甜酸苦辣等,及其他许多抽象的观念,也就是说,我们将各种印象所加的名称,就叫方所示现。
其次说受,想,行三蕴。
受蕴:为领纳义,即领略境界而受纳于心的,是有情——宇宙间有情识的众生的情绪作用。如领纳而适合自己身心的,即引起乐受,不合的即引起苦受,此约相当于心理学上所指的感情。
想蕴:是取象义,即认识境界时,摄取境象而现为心相,而构成概念,此约相当于心理学上所称的意象。
行蕴:行是造作的意思,即对境而引生内心,经心思的审虑与决断,而发出行动语言的行为,这相当于心理学上所称的意志。
最后说到识蕴,识是分别的意思,如眼之分别认识红蓝白黑,耳之分别认识好恶声音,鼻之分别香臭,舌之分别苦辣,身之分别冷暖等是,这约相当于心理学上所称认识。
以上五蕴,是构成宇宙万有——人及一切有情识的众生,和众生赖以生存的山河大地——的根本。在佛法上宇宙和众生,统名之曰世间。人及一切有情识的众生称为有情世间,众生赖以生存的山河大地称为器世间。
五蕴又称名色,色蕴与他四蕴对峙,其类系如下:
色======================================物
受—┐
想—│
行—│========非色============名============心
识—┘
五蕴既为构成宇宙万有的根本,则“主观的能认识的识体”,与“客观的所认识的对象”,当然也在五蕴之中,识蕴就是“主观的能认识的识体”,其他四蕴则为“客观的所认识的对象”。其类系如下:
识===========主观的能认识的识体============我
色—┐
受—│
想—│========客观的所认识的对象==========我所
行—┘
受想行三蕴,原属精神的活动,何以也列入“客观的所认识的对象”中呢?这在《大乘阿毗达磨杂论》中有一段解释说:
“问,何因蕴唯有五。答。为显五种我事故。谓为显身具我事(色)受用我事(受)言说我事(想)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行)彼所依止我自体事(识)。于此五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所以者何,世间有情多于识蕴计执为我,余蕴计执我所。”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一般人以为眼耳鼻舌是我的,色声香味是我接触的,我感觉故“受”是我所有,我记忆故“想”是我所有,我行为故“行”是我所有。这四种物理即心理现象都是由“我”观察他认识他,所以都是“我所”。而能观察能认识的“我”是什么呢?只是心里活动统一状态的识。所以我们说识是主观的我,色受想行是客观的对象。由主观的我与客观的对象相互交涉对待而成世界,就是佛教中说的“识缘名色,名色缘识。”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识与名色——主观与客观条件,并不是两件东西,识是名色中的识,名色是识中的名色。主观即构成客观之一条件,客观亦即构成主观之一条件。离主观则客观不能存在,离客观则主观不能存在。所以佛经上说:“识缘名色,名色缘识。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
识与名色关系,在《杂阿含经》中有一段说明:“佛说:譬如有两根束芦,互相依倚才能植立。朋友们,缘名色而有识,缘识而有名色。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正复如此。朋友们,两根束芦,拿去这根,那根便竖不起来,拿去那根,这根也竖不起来。名色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正复如此。”
识与名色——主观与客观的条件,何以构成宇宙万有?我们且看下一节的“万法因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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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法因缘生
释迦世尊住世之时,曾在王舍城竹林精舍说法。这时有两个修习外道的沙门,名叫舍利弗和目犍连,二人智慧超群,名望素著。一天,舍利弗途遇世尊弟子马胜比丘。他见马胜比丘威仪殊胜,举止安详,心中颇为敬羡,便问马胜比丘说:“请问令师是谁,他平常说些什么教法呢?”
马胜比丘说:“我师释迦世尊,他的智慧神通,无人可比。我年纪幼稚,受学日浅,尚领会不了我师的妙法”。
舍利弗一再要求说:“请慈悲方便,略说一点概要。”
马胜比丘说偈道:“诸法因缘生,缘谢法还灭,吾师大沙门,常作如是说。”
舍利弗听了,大有感悟,遂和目犍连一同皈依世尊。
何以舍利弗听了“诸法因缘生,缘谢法还灭。”二语,就舍已所学而皈依世尊呢?实因为这两句话是宇宙的真理,舍利弗在佛弟子中号称智慧第一,未皈依世尊前已修道多年,所以听闻之下,立即开悟,而皈依世尊。
在佛法上说,宇宙万有的生成与还灭,皆由于因缘二字。因与缘,佛法上不会有严格的界说。但从相对的差别言,因约指特性说,缘约指力用说。因指一件事物生灭的主要条件,缘则为辅助条件。因缘二字,若用现代语言来说,约相当于条件或关系两个名词。那就是说,宇宙间每一事物的生灭,必须具备某些条件;每一事物的存在,也必须与其他事物有着互相的关系。所以凡使一件事物生灭,或使一件事物存在的条件或关系,就称为此事物的因缘。
四阿含经中对因缘二字常作如下的解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意思是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没有绝对存在,都是以相对的依存关系而存在。这种依存关系有同时的异时的两种,异时的依存关系,就是“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是因而彼是果。同时的依存关系,就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是主而彼是从。前者是指纵的时间,后者是指横的空间。因此,所谓宇宙,在时间上说,是因果相续,因前复有因,因因无始;果后复有果,果果无终。在空间上说,是主从相联,主旁复有主;没有绝对的中心,从旁复有从,没有绝对的边际。以这种继续不断的因果,和重重牵引的主从关系,而构织成这个互相依存,繁杂万端的世界。
但不论是异时的因果关系,或同时的主从关系,其根本条件,皆不出前节所述的五蕴。由五蕴因缘和合,而构成山河大地和有情众生的器世间与有情世间。但是,五蕴世间,森罗万象,生灭变异,刹那不住;在这万法生灭变异的过程中,究竟有没有一个规律或法则呢?有的,这法则,就是佛法上的“万有因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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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有因果律
宇宙的生成,不是神所创造,万物的变异,也不是上帝支配。唯有假托众缘(即是具备了该物生成或变异的各项条件)和合而生。这种由无至有的生起,就因边说,叫做缘起;就果上说,叫做缘生。所以佛法上把宇宙存在的事事物物,叫做因缘所生法;而把事事物物的生起,叫做万法因缘生。
宇宙万有,既藉众缘所生,自不免变化败坏。所以自有情世间至器世间,自精神现象到物质现象,都是在运动流转,生灭变化,刹那不停。有情众生的生老病死,器世间的生住异灭,都是表示万法流转,生灭无常。但这种流转生灭之间,是否有一规律可循呢?有,佛法上说有一项支配这宇宙万象生灭变异的基本法则,就是万有因果律。
所谓因果律,就是研究事物原因结果的法则。现代科学上亦有因果律,惟科学上的因果律,只适用于物理的变化。而佛法上的因果律,却适用于心的变化,物的变化,及心物混合的变化。佛法上将此法则加以更详细严密的分析,根据此法则创立了三世的人生观;更将业报轮回等问题联系起来,创立了因果善恶通于三世的理论思想。
因果,具足应说“因缘果报”。因是原因,缘是助缘,由因缘和合所产生的事物叫果,此果对造因者说是报。世出世间,由众生以至成佛,由根身以至器界,一切生灭变异,莫不受此法则支配。
任何事物,决不能无因而生,且有因无缘,亦不能生。例如一粒种子——因,若不经播种者把它埋入土中,再加上阳光雨露的助缘。则不会发芽生长,而因缘和合,形成果报。不但事物的生成是如此,即事物的变异与坏灭亦莫不如此。
佛法为说明万法因果关系,曾立有六因、四缘、五果之说。六因的名称是能作因,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五果的名称是增上果、同时果、等流果、异熟果、离系果。因限于篇幅,不能一一详述。现仅将四缘略作介绍。
四缘是亲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亲因缘者,就是主因。在心法(精神)上说,凡人之身口意的行为意念,皆名之曰业。业为心法上迁流变化之因。在色法(物质)上说,如土石为山岳的主因,种子为草本的主因等是。
等无间缘者,只适用于心法,譬如我人一颗妄心,念念不停,刹那生灭。前念灭时,后念已起,这种生灭相续无间的作用,叫做等无间缘。
所缘缘者,系指分别的心与所分别的相相对峙时,前者以后者为所缘,此所缘的相,即为生心的助缘。
增上缘者,乃指一切心法或色法。起顺违等作用,影响于因之成长者。在色法上讲,只要有亲因及增上二缘便能生果。但在心法及心色混合法中,则须四缘具备,方能生果。
由上所述,可知因果律上的三个原则。一是果由因生。无因不能生果,有因有缘则必然生果。二是事待理成。万法生灭,固有因果,但因果中尚有普遍的理性。某因必生某果,原为必然理则,例如有生必有死,有成必有坏,都是必然的理则。三是有依空立。任何存在的事物或理则,都必依否定实在性的本性而成立。也就是说,凡是存在的,最初都是不存在的。凡是“有”,必须依空而立。
因果律上尚有几点值得注意的,一是因果律中无第一因,亦无最后果。因前复有因,推之无始;果后复有果,引之无终。譬如父为子之因,父复有父,父父无始;子为父之果。子复有子,子子无终。二是因果律中的因与果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譬如棉纱是棉布的因,却是棉花的果。棉布是棉纱的果,却是衣服的因。由甲因产生了乙果,当然乙为甲之果,若由乙因又产生了丙果,则乙又为丙之因。三是因果通于三世。三世并不是指一个人的前生今生来生,而是指时间上的过去现在未来。所以因不自灭,不论时间久暂,遇缘则起现行。四是因果本质为一。能生之因,必为所生之果;所生之果,必为能生之因。自色法上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豆种长不出瓜秧,瓜秧亦长不出豆苗。自心法上说,自作因,自受果,善因不生恶果,恶果不由善因,丝毫不能假借。
佛经上有一偈说明因果上的几点原则:“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这偈说明了:一、业因不灭。二、不认时间久暂,遇缘则起现行。三、自作业,自受果。
在宇宙万有之中,物与物的因果较易明瞭。例如金属热胀冷缩,冷热是因,缩胀是果。物与心的因果部份尚易了解。如物质环境使人有苦乐的感受。饱暖则身心舒适,饥寒则生理痛苦。而心与物的因果较不易证知。然以心为因而影响物质的。亦不乏成例。如李广射虎,箭入没羽,近视之知其为石,再射则不入。这就是精神影响物质的例子。而最难了解者,却是心法上的因果。盖起心动念,皆为业因种子,此业种分善恶二面,皆印入八识田中。以业种的善恶,支配六道轮回中的升沉。此因果虽不易使世人了解,然果由因生,事待理成,自因自果,丝毫不爽。我国民间俗谚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语虽通俗,却含有至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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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心物不二的缘生观
我们由五蕴世间说到万法因缘生,由万法因缘生说到万有因果律。归根结底的说起来,佛教的世界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佛教的世界观,在本质上既非唯心论,亦非唯物论,而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心物不二,一体圆融的五蕴世间;所谓“识缘名色,名色缘识。”识为名色中的识;名色为识中的名色。
在生成上说,既非机械论,亦非目的论,而是因果相续,主从相关,重重牵引,互相依存;自果上言是“因缘所生法”,自因上言是“万法因缘生”的因缘和合而有的世界观。
在宇宙万有运行法则上说,既无上帝主宰,亦无天神支配。而是果由因生,事待理成,业因不灭,自业自受的万有因果律。
最后归纳起来,佛教的世界观,可名之为心物不二,一体圆融,从认识论出发的缘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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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千大千世界
在佛法上,把世界分为有情世间和器世间两种。有情世间,名为正报,是由业因所感得的正果。有情——指有情识的众生的肉体和精神而言。器世间,又名依报,为有情所依。是指山河大地,衣服饮食的总称而言。
有情世间有六道众生,六道是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人道、阿修罗道、天道,六道众生生存于欲、色、无色三界之中。
所谓欲界,是此界众生有睡眠、饮食、男女之欲,故名欲界。色界则无此三欲,惟有殊胜的身形。无色界不独无三欲,且无任何身形,只有精神的存在。
佛教上说,三界以须弥山为中心,总名为一须弥界。这样以须弥山为中心的小世界并非一个,而是遍存虚空。集一千个这样的小世界,名为小千世界。集一千个小千世界,名为中千世界。集一千个中千世界,名为大千世界。因为其中重叠了三个千数,所以称三千大千世界,但三千大千世界亦非一个,而是无量无数并存于宇宙空间。所以佛经中常说“十方微尘世界”,“十方恒沙世界”。由于近世天文学的发达,证明太空中星球多至不可胜计,由此可知佛教所说,并非是揣测之词了。
世界,在空间上说,虚空无尽,世界无尽;在时间说,溯之无始,追之无终。但在因果法则上说,一是因前复有因,果后复有果,因果无始终,时间亦无始终。但另一方面说,有生即有灭,有成即有坏;因此,世界也有成、住、坏、空,四个时期。但成住坏空是循环连续的,所以在时间上依然是无始无终。
成劫是世界组成的时期,住劫是有情众生安住的时期,坏劫是渐趋破坏的时期,空劫是完全崩溃的时期。崩溃之后,再入成劫,周而复始,延续无穷。
劫是梵语,华译为长时。上述世界成住坏空一周是一大劫,大劫分为成住坏空四中劫,每一中劫含有二十小劫,一小劫的时间,是人寿由最高数——八万四千岁——减至最低数——十岁,再由最低数增至最高数,增减之量是每百年一岁,这样一增一减所需的时间,即为一小劫。
这无边无际的空间,无始无终的时间,无量无数的众生,悉依因果法则而生而有,而变而灭,这就是佛经上所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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