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说,佛教是相信超度作用的。
不过,超度的功用,也有一定的限度,超度只是一种次要的力量,而不是主要的力量。所以修善的主要时间是在各人的生前,若在死后,由活人超度死人,虽以修善的功德回向给死人,地藏经中说,死人也仅得到七分之一的利益,其余的六分,乃属活人所得。
同时,正信的佛教,对于超度的方式,跟民间习俗的信仰,也颇有出入。所谓超度,乃是超生乐土而度脱苦趣的意思,是仗著家属亲友们为其所修善业力量的感应,并不是僧尼诵经的本身有著超度的功能,乃是藉著超度者的善业及诵经者的修持而起的感应。(注)
因此,正信的佛教,超度工作的主体不是僧尼,而是亡者的家属。亡者的家属,若能在亡者临终之际将亡者心爱的东西,供奉三宝,施舍贫穷,并且使得亡者明白代他作了如此的功德,那对亡者的死后,有著很大的帮助。那是由于一念的善业感应,以及临终之际的心境安慰,所以他的业识也将感生善处。这是物以类聚的原理,不能说是迷信。若于亡者死后,儿女家属以恳切虔敬之心,斋僧布施,作大善业,以其殷勤的孝心,也可感应亡者的超生,但此已经不如在亡者未死之前所作的受用大了。唯其孝心至诚,如地藏救母那样的发大悲愿,愿为救母而生生世世救度苦海的众生,凭这伟大的愿力,尚可感通亡者,减少乃至灭除亡者的罪业,这不是无理的迷信,而是由于大孝心及大愿心的感通,使得超度者的心力愿力,化入感通了被超度者的业力,乃至彼此连通一气,所以能够超度。所以,在正信的佛教,死人的家属,若要荐拔亡者,乃是供养三宝及布施贫穷,并不一定要求僧尼诵经,僧尼接受布施供养,仅为斋供者祝愿而已;因僧尼诵经是日常的恒课,诵经是一种修持,也是为求明白修持的方法,目的不是超度亡者,施主供僧的功德,是由于成就了僧尼的修持生活而来,不是由于计工折价的诵经而来。佛教中虽有指示以诵经来超度亡者,那是希望各人亲自诵经,万一自己不会诵经,或以为自己诵的太少,才请出家人代诵。其实,僧尼是为佛法的住世及化世而设,不是专为超度亡灵而设。诵经的功德,是由于信仰佛法并修持佛法而来,所以并不限于僧尼才可诵经,更不是一定要在人死之后,才来诵经。
再说,超度的期限,最好是在死了七七四十九日之前;因为佛教相信,就凡夫而言,除了福业特别大的人,死后立即上生六欲天,定业深的人,死后立即上生禅定天,罪业特别重的人,死后立即堕地狱,至于一般的人,死了之后尚有四十九日的缓冲期间,等待业缘的成熟,再决定轮回的去向。在这期间,如有男女家属以供养三宝及斋僧布施的功德为之回向超度,亡者便会由于善业功德的感应而得到超生的帮助,促成生于善道如人间天上之因缘的成熟。过了四十九日之后,已经随著亡者自己的业力而去投生,那时再作超度的功德,只能增加他的福力,或减少他的苦难,但已不能改变他已经投生的处所了。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是枉死,或者死得凄惨,由于怨结不解,他们纵然已经化生鬼道,还会在人间作祟,这就是通常传闻的“闹鬼”。这样的情形,需要诵经超度(向其说法使其知所去处),佛力引荐往生善道。佛教通常称鬼道众生为“饿生”或“饿鬼”,所以往往用密法的咒力加持,变食施食的口及蒙山,对于平安鬼类的作祟,有特别显著的效验,这种功能的佛事,对于其他的宗教──神教而言,他们简直没有办法。
当然,以上是就佛教本身的立场而说,事实上,向来请僧尼做佛事的中国人,未必就是佛教徒,甚至是不折不扣的儒者,如近人唐君毅先生,他是著名的新儒学者,但他母亲去世之后,仍到香港的寺院中做佛事,并把灵位供在佛寺中,他因自叹他的哲学,在这一方面用不上力,所以仍抱著「祀如在」的儒家观念,寻求「慎终追远」的安慰。像这样的例子,可谓极多,如要他们完全照著佛教的观念来做,恐怕不易,所以这是中国佛教必须求一解决途径的一大课题。
注:佛祖统纪卷十五有朋法师传:湖人薛氏妇早丧不得脱,其家斋千僧诵金刚般若,请(朋)师演说经旨。妇凭语曰:“谢翁婆一卷经今得解脱。”翁问:“千僧同诵,何言一卷?”答曰:“朋法师所诵者,盖师诵时不接世语,兼解义为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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