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中万物又称万法、万有、一切法等。佛法对万物的分类法有特别的独到处,不同于现代学科中所分的大纲科目。
一切法不过二种,一者有漏,二者无漏。又一切法可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二类。以苦、集、灭、道四谛分别之,苦、集、道三是有为法,道谛虽有为是无漏法,灭谛是无为必无漏。苦集二谛是迷界的因果,属于有漏的生死法、世间法。灭道二谛是悟界的因果,属于无漏的出生死法、出世间法。
有为法谓色、受、想、行、识五蕴,也就是五蕴包括一切有为法,但不摄无为法,因此所谓的有为法即指生灭变化无常的现象,一切有为法皆具生、住、异、灭四相,反之具生、住、异、灭四相的就是有为法。
无为法是指舍离因果,没有生灭变化的恒常不动法。五蕴不摄无为法,由义不相应故,无为法体非色乃至非识,也不可立为第六蕴,因为无为与蕴义也不相应故,积聚义是蕴,无为非聚义。五蕴不能摄尽一切法,而十二处(六根、六境)、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识)能摄尽一切有为无为法。
佛法中依俱舍学又将一切法分为五位七十五法,而唯识学中则为五位百法。有人说蕴、处、界的三科分类是基于宗教的主观立场而分析的,而五位七十五法是客观哲学的分析。五位就是:色法、心法、心所有法、不相应法和无为法。相对无为法前四位总是有为法。
色法有十一种: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及无表色。心法俱舍宗合六识为
一心王,或加意根为七心界合为一心王,唯识宗立八识。而心所法是随心王而起的心理活动,有遍行性、或善、或恶、染污、不定性等六类共46种,唯识立51种。不相应行法是一种非色非心,不与心王相应的有为法,但由心识心所和色法彼此展开作用而现起的,如:时间、空间、数量、生灭相等。
十一种色法为色蕴。受心所法一立为受蕴。想心所法一立为想蕴。其余四十四个心所法(相应行)及十四个不相应行法总五十八法立为行蕴。六识体一为识蕴。如是受、想、行三蕴及无表色、无为法,总六十四法,十二处中名法处,十八界中名法界。外加五根、五境十二处中立为十处,十八界中立为十界,以及识蕴十二处中立一意处,十八界中立七心界(六识界和意界),总摄一切法尽。
俱舍宗虽以七十五法作为诸法的分类法数,又列三科来分析诸法,可谓是七十五法进一层的归纳。蕴是积聚之义,因众生由五蕴诸法而积聚成身心的各功能,又依这个身心相续积聚有为烦恼诸业。五蕴是偏重于精神的分析而简略于物质的,除色蕴外,其它四蕴均属于精神上的作用。而四十六个心所法中为何受心所和想心所特别独立为蕴,是因众生贪著诸欲以受为主因,贪著诸见以想为主蕴,受想分别是爱见烦恼之根本因,由于执着苦乐起颠倒想,故有生死轮回。
五蕴又译作五阴,阴是覆蔽之义,因色受想行识的五法能覆蔽真性,不得现证,所以叫做五阴,众生生死流转因五阴覆蔽所致,故若离五蕴的执取覆蔽,便可亲证涅粲了。
处是生门义,谓六根六境是心心所生长门处。五根对五境,意处对法处,五根处与意处是功能作用,五境与法处是所缘的内容。十二处是偏重物质而简略精神的归纳法,是开色合心之法,是针对迷色重的人而立。
界是种族之义,因六根、六境、六识的十八种类自性各各不同,所以叫做十八界。五根五境的十界叫做十色界,意界(即意根界)和眼根界等六种识界叫做七心界,相当于十二处的意处。十八界是双开心物的分类,针对心物俱迷重的众生而立。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虽然分类法有所不同,但所包含的内容是相一致的,与五位七十五法也是完全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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