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佛教网消息:2014年11月10日,农历闰九月十八,四川省第十九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进入第三十天。本日的流程是:发放戒牒,送别返程。
佛说:一切皆流,无物永驻。时过三十天,四川省佛教协会第十九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圆满结束。钟磬齐鸣,梵音袅袅,在庄严隆重,无比殊胜的气氛下,引礼师为新戒发放戒牒,并为众戒子慈悲开示,勉励戒子们要精进道业,利乐有情,勤修三宝,正信正行。新戒手捧戒牒,为自己圆满获得三坛大戒的清净戒体而感到无比欢喜。
戒牒:
僧尼出家受戒后所发之受戒证件。据释氏稽古略卷三载,唐代宣宗大中十年(856年),曾敕任法师辩章为三教首座,命僧尼受戒给牒,此为我国僧尼正式受戒给牒之始。于其前,开元十七年(729年)玄宗曾下诏,令天下僧尼每三年造一次籍册;又于天宝六年(747年)下令天下僧尼隶属两街功德使,并由尚书省祠部出具证明,称为祠部牒。
盖唐、宋时代僧尼出家时即须领取度牒(出家僧籍证明书),受戒后再领取戒牒,皆由官方颁发。且受戒时须呈验度牒,方准受戒。明代洪武至永乐年间(1368~1424年),三度敕许僧俗受戒者抄白牒文随身携带,以为执照,凡遇关津把隘之处,验实放行。清雍正废止度牒,僧尼出家漫无限制,各地亦传戒频繁,戒牒则改由传戒寺院发给。至民国以后,已无度牒之颁予,而仅存戒牒之制,系由中国佛教会统一签发。
1984年4月20日,中国佛教协会发布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明文规定了剃度师、俗人出家的条件,以及传戒授法的具体规定,要求出家人必须持有省级佛教协会印发的戒牒。如今,为了便于僧籍的管理,戒牒皆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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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返程
沧海浮尘,芸芸众生,有幸相识,有缘同戒。一个月前还是形同沙弥、沙弥尼的五百余新戒,历经三坛洗礼,佛子比丘法相初现。
离别了,戒坛;离别了,大佛禅院;离别了,峨眉山。念念不忘众生苦,生生世世不离佛。弘法利生的路就在脚下,戒子们带着济世的慈心悲愿奔赴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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