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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洛桑江村看望慰问大昭寺僧众
作者:扎巴贡觉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点击数:5024更新时间:2007-02-13 17:48

 

       据中国西藏新闻网报道:2月1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洛桑江村前往大昭寺,代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区党委统战部、区民宗委向大昭寺管委会负责人敬献哈达,送去慰问金,预祝春节、藏历新年扎西德勒,并通过他们向全区各寺庙民管会和广大僧众表示节日的祝福。

  洛桑江村在看望和慰问中认真听取了大昭寺管委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后,对大昭寺管委会负责人和广大僧众在过去一年里为我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大昭寺管委会成员及僧众代表通报自治区2006年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和今年自治区工作重点情况。

  洛桑江村在大昭寺管委会看望慰问时强调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我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也需要包括宗教界人士在内的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借此机会,我对宗教界的朋友们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坚定不移地走爱国进步的道路。我们今天讲爱国,就是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无论是哪个民族,哪个阶层,不管是哪种宗教信仰,在爱国主义和“三个坚持”这个根本问题上的要求是一致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含糊。二是要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没有国家的富强、社会的稳定,宗教也就不可能很好地存在与延续。藏传佛教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说明,只有与现实社会相适应,宗教本身才能存在和发展。大家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划清正常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从事分裂活动的界限。三是要深入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全社会的要求,也包括了宗教活动场所。各寺庙民管会和僧尼都要积极投身到“和谐寺庙”创建活动中来,为把我区寺庙建设成为爱国爱教、遵规守法、研修经典的和谐场所做出贡献。四是要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各寺庙民管会和广大僧尼要高举“爱国爱教,护国利民”旗帜,进一步巩固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成果,要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学习前贤,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成为爱国爱教、人品高尚、宗教造诣精深的好僧尼,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做出积极贡献。

  大昭寺管委会主任旦巴江白和副主任阿旺曲扎代表大昭寺管委会和僧众向洛桑江村一行率领的自治区慰问团专程来到大昭寺慰问僧众表示衷心感谢。他们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高举“爱国爱教,护国利民”旗帜,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加强大昭寺的防盗防火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管理好、维护好大昭寺,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潜心修法,遵纪守法,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为新世纪新阶段西藏经济的腾飞和社会局势的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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