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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佛教协会会长(扩大)会在安县召开
作者:峨眉山佛教网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337更新时间:2013-05-14 16:48

四川省佛教协会会长(扩大)会议

  2013年5月13日下午,四川省佛教协会会长(扩大)会在安县绵州温泉酒店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四川省佛教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甘孜佛协秘书长、阿坝佛协办公室主任共计40人。四川省宗教局杨伯明副局长、一处周小鹰处长、三处李兴友处长、四处鄢克勇处长莅临会议指导。会议由王立军秘书长主持。四川省宗教局杨伯明副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2013年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中国佛协《关于2013年全国佛教界开展“教风年”和谐寺院创建活动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省宗教系统开展“共筑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2013年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四川省佛教协会2013年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通报了四川省佛教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情况;研究审议了《四川省佛教协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认定指导委员会名单》;宣读了藏传佛教界“同心共筑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藏区”倡议书。 

附:

四川省佛教协会关于2013年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教风年创建活动”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宗教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四川省佛教协会工作实际,经我会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省佛协第九次会议要求为路径,紧紧围绕“教风建设”这一主题,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努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密切和加强宗教团体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联系,持续改善和展现宗教界的良好面貌,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四川省佛教界“教风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永寿会长 
  成员:四川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立军秘书长兼任。 

  2、 工作职责及分工 
  领导小组承担对全省寺院创建活动的统筹谋划、检查指导,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指导各地市州协会、省级宗教院校认真开展好创建工作。 

  三、 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4月底开始,11月下旬结束,分为学习动员、查找不足、整改提高、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一) 学习动员阶段 (4月22日—5月21日) 

  1、召开“教风年”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召开省佛协副秘书长以上人员以及各地市州佛教协会会长、秘书长参加的“教风年”创建动员大会,传达有关精神,安排具体工作;各地市州佛协按照动员会要求,分别组织召集所在地寺院住持、监院参加的“教风年”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细化创建工作措施。 
  2、开辟宣传专栏。在峨眉山佛教网和各寺院宣传栏对“教风年”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3、有条件的佛协组织,可编印“教风”活动学习资料。 
  4、本阶段结束前一周内,各市州佛协将开展创建活动的简要情况上报省佛协。  
  (二)查找不足阶段 (5月22日—6月22日) 

  1、由市、州佛教协会牵头,组织所属寺院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道风建设、戒规戒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信教群众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三)整改提高阶段 ( 6月23日—8月22日) 

  1、拟定整改措施。各寺院根据上一阶段查找不足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市州佛协上报拟整改提高的措施和办法。 
  2、检查整改成果。市州佛教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比照检查。 

  (四)总结评估阶段   (9月1日—11月15日) 

  1、本阶段结束时,各寺院将此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上报市州佛协,由市州佛协汇总后,上报省佛协。 
  2、由各市、州佛协推荐所属地区在创建“教风年”活动中的先进寺院上报省佛协。 
  3、《四川佛教》会刊统一制作一至两期特刊,宣传四川佛教界此次创建活动。

  四、实施措施 

  1、注重舆论宣传。采取各类有效方式,营造创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整体打造四川佛教良好的教风形象,建立各级佛协工作和舆情传递的畅通渠道。 
  2、注重制度建设。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从教育引导教职人员持守本份、品德良好,潜心修行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与宗教人员认定备案制度,主要教职人员年度述职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3、注重机制建设。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延伸手段,借脑借力,形成佛教协会与有关宗教学术单位和社会贤达的联系机制,引导积极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弘法利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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