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委主任委员彭述明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7人,对乐山市贯彻实施《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省宗教局副局长杨伯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加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建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工委副主任陈德贵、字绍儒,市政府副秘书长严志华,市宗教局局长高鹏等陪同检查。
23日,检查组先后深入紫霞宫、凌云寺、大佛禅院、报国寺等4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宗教界人士就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汇报以及意见、建议。
24日,乐山市人大在峨眉山红珠山宾馆召集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以及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汇报会。会上,徐建群副市长代表乐山市人民政府,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点从强化工作领导、注重内部管理、依法规范活动、保障合法权益四个方面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向检查组作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积极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省宗教局杨伯明副局长认为乐山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贯彻《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走在全省前列,乐山是宗教大市,尤其是峨眉山在中国佛教界享有崇高地位,在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中颇具影响,天主教乐山教区今后应建成全国独立自主自办的模范教区,希望乐山市党委政府加强宗教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蒋加强副主任对全面落实《条例》要健全完善配套的制度、办法等提出了建议。高鹏局长针对宗教工作部门机构设置、治理"两乱"、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管理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检查组听取汇报、征集意见后,对乐山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乐山市贯彻学习《条例》到位、组织领导得力、取得成效明显。乐山是全国、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之一,市内五大宗教俱全。近年来,乐山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市宗教领域总体呈现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彭述明主任委员对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宗教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贯彻实施《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努力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执法主体意识,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科学管理能力,引导推动宗教界的自身建设。
最后,蒋加强副主任代表市人大感谢省人大、省宗教局对乐山市宗教工作的关心、支持和肯定,并表示今后将充分发挥市人大的监督作用。徐建群副市长表示,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并总结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让宗教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考察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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