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大德、各位同仁:
国家宗教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六五”普法期间将每年的6月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6月3日,国家宗教局在上海举行座谈会,对首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说,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是落实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依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任务。他要求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学习,结合各地、各宗教具体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教育的说服力。
这次研讨班,即是基于这个要求精神,为了加强在当今的伟大时代里佛教的自身建设,提高住持三宝、弘法利生的僧伽素质,配合好和协助好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管理工作,根据当代佛教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确定佛教戒律为重点,创新学习研讨方式。我们去年曾经在这里举行过“规范传戒研讨班”,今天,我们又共聚在这里,举办“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开堂陪堂引礼大德研讨班”,可谓因缘殊胜、意义重大。首先,我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对给予本次研讨班大力支持和周到安排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和浙江省、舟山市各级党政主管部门,以及浙江省佛教协会和普陀山佛教协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佛教的固有本质决定要求中国佛教协会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等各级佛教协会对佛教戒律和传戒法务工作,必须给与第一位的、头等重要的重视。中国佛教协会和各级佛教协会历来也是这样做的,对规范传戒十分重视,本届理事会更是把加强规范传戒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提出的“加强自身建设”、“更加重视端正道风”、“强调以戒为师、以德为先”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本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抓好传戒工作”的任务,我会于去年7月在此地举办了“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研讨班对我会统一管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戒工作十七年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总结,就修改《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征求了意见,对当前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的经验、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和研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反响热烈。在交流、研讨的过程中,代表们建议在适当的时候举办传戒法会引礼大德的研讨班。
在去年9月举行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的工作报告中,将“举办传戒引礼研讨班,进一步规范传授三坛大戒的仪轨,提高传戒法会质量”作为当前和未来的重点工作。我们今天的研讨班,正是在这样的因缘之下举办的。
现在,请允许我据本次研讨班的缘起和有关要求精神,就我个人想到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供诸位参考。
一、律学传来我国汉地,授受戒法缘起沿革
佛教初传中国汉地时,关于传戒、受戒,据佛教史籍记载,曹魏嘉平二年(250),昙摩迦罗(法时)来到洛阳,在白马寺译出《僧祇戒心》(戒本),曹魏正元元年(254)安息沙门昙谛译出《四分律羯磨》一卷,并依四分律羯磨法传授比丘戒。传记魏地颍川(河南禹县)人朱士行,为汉人最早受持比丘戒者,这被认为是中国汉地依律传戒之始。“受依四分,随依僧祇”。
五世纪初,《十诵律》(404年译)、《四分律》(410年译)、《摩诃僧祇律》(416年译)、《五分律》(423年译)次第译出,中国戒律典籍遂大体完备。最初盛行的是萨婆多部(即萨婆多[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其后《僧祇律》、《五分律》次第流行,隋、唐时代,《四分律》广行于世。
唐代终南山净业寺道宣律师,专研律学,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被尊为南山律三大部。更加《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被称为南山律五部。道宣律师在终南山创立戒坛,依佛制授戒,称南山宗。灵芝(崇福寺)元照律师(1048—1116)北宋末期应世,大振律纲,为释南山三大部著《资持记》(释《行事钞》)、《济缘记》(释《羯磨疏》)、《行宗记》(释《戒本疏》),赖为汉地佛教律学的圭臬。
届至元明之际,佛教呈现衰势。至明代中叶,嘉靖明世宗崇道排佛,诏令封闭戒坛,受戒轨则遂遭禁绝。明万历年间(1573—1619),古心如馨律师(1541-1615)于南京古林寺复兴传戒讲律,南山宗方得重兴。三昧寂光律师(1580-1645)继承其事业,重立规制,开律宗道场于南京句容宝华山。寂光律师的弟子见月读体律师(1601—1679)参照古规,撰辑《三坛传戒正范》四卷,传行天下。其戒弟子晦山戒显禅师在《传戒正范序》中说:“(见月读体)和尚悯之,内重躬行,外严作法,兼勤著述,以利方来。于两乘布萨、律制僧行外,复为撰辑《传戒正范》。三坛轨则,巨细有条;七众科仪,精详不紊。勤开示,则智愚灌以醍醐;谨羯磨,则轻重拣于丝发。不违古本,别出新型。”及至今天,《三坛传戒正范》依然是我国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所依照的范本。
二、以《三坛传戒正范》为本,互为借鉴,继承发扬
据研究,《三坛传戒正范》现存二十四种版本[①],依流传地区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四个类型:一是以宝华山为中心,综合了传戒时三师所用的正范和引礼所掌握的仪则而形成的传戒仪范文本,可称为“宝华山仪规本”,主要包括:宝华山正范本、宝华山仪轨本、慧居寺本、隆觉寺本。二是流传于四川地区丛林的“四川系版本”,包括圣水寺本、宝光寺本、龙藏寺本。三是流传于江浙地区的“江浙系版本”,包括内集本、祥懋本、清道本、天童本、宝林本。四是流传于我国北方的诸版本,如法源寺本、定辉本、现明本、崇兴寺本、终南山本、广仪本、广化寺本。以上诸种版本,从内容上看,大同小异,南北诸方,都承袭了见月律师的原作而未离其宗,只是在实际的应用中根据各自不同的因缘条件有所详略,并不是原则性和根本性的差异。这就像同一本教材不同参考书对其注释有所详略,侧重不同。因此正好相互学习,彼此借鉴,取长补短,相得益彰。对于最重要的核心内容要如法如律地进行,不会随意增减。开堂陪堂引礼大德,要吃透《正范》精神,或参照《引礼科仪》等,视具体因缘,适当补其不足处,使传戒作法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既不负所肩重任,亦使法门庄严。
三、比丘尼戒,二部僧授的问题
佛姨母(养母)摩诃波阇波提(大爱道)坚求出家,佛为说“八敬法”许授尼戒。至公元前三世纪时,中印度阿育王之女僧伽密多(众友)比丘尼将二部僧授戒之轨制传至斯里兰卡(古称狮子国)。我国南北朝刘宋时,狮子国铁萨罗等诸尼大德来华,将二部僧授戒法传来我国。
关于二部僧戒,现有清代杭州昭庆寺书玉律师(1645-1721)根据其先师见月律师作法轨则,编述《二部僧授戒仪式》一册。在书前《缘起》中云:“老人(见月律师)即集二部僧尼,为彼作法圆具。此是先老人二部僧,为尼授戒之仪式也。余虽未列其位,然随侍先人左右,无法不从目过矣。”“(时有巨源尼长老)渴慕先老人(见月律师)作法轨则,恨未亲见,请述二部僧授戒仪式,以证将来。意欲令受大戒僧尼,共睹如来圣制,律法森严也。”由此可知,见月律师施行二部僧授戒事,书玉律师亲侍左右,后应巨源尼和尚请,将作法仪规,录成一册。
中国佛教协会自1994年统一管理传戒工作,加强和规范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1997年全面恢复二部僧授戒制度,传授二部僧戒超过92期。《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传授比丘尼戒一律实行二部僧授戒制度。”这是中华佛教史上具有里程碑重大意义的事情,这是当今一四天下南瞻部洲独一无二的奉行如来圣制绵延比丘尼律法的地方;是新中国国运隆昌、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是国家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成就之一。
自恢复圣制以来,根据各方的反映,在二部僧传戒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是尼众受戒加法的问题,本法尼在大僧中受戒时,应牒大僧中和尚名还是尼和尚名成为争论的焦点。由于此法废弛已久,今乍复兴,许多人不明就里,按老习惯作法(一部僧)做惯了,以致产生疑问,这是不奇怪的。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乞请注意二部僧的“二部”;是二部,不是一部。其次须知:部,是指僧伽,僧伽是集体,非指个人。今比丘尼遵佛说“八敬法”第四条,先依(尼)本部僧受本法,然后往(大)僧中求加法获得比丘尼大戒戒体;是乞求大僧(十师)“验收”和印证,而不是要改变她们的和尚等师承关系。
据《二部僧授戒仪式》,本法尼往大僧中求受大戒,羯磨师白四羯磨文中牒尼和尚名,称“和尚尼某甲律师”。是为律典所载:《行事钞资持记·释尼众篇》说:“此尼受法,尼为和尚,尼中教授,及至(大)僧中,唯须羯磨,故单请戒师(羯磨师)耳。”《拾毗尼义钞》又说:“问:若尔,亦应大僧为和尚耶?解云:非亲相摄,故不得为和尚。”依律制,为受戒人作和尚,要如同亲生子弟,须尽教诫之责。《四分律》等诸部《比丘戒本》明文规定,按规定时日应尼请教诫比丘尼,必须经僧秉羯磨差遣堪能教诫的比丘前往,且不许超越时限。《四分戒本》中有二十七条是关于男(比丘)女(尼)有别的规定。这大概便是《拾毗尼义钞》所谓“非亲相摄”之意。乞请诸大德详明仪轨及诸部律典,认真研读,仔细揣摩,深刻领会,严格依律制,如法授受,则佛日增辉,法门大幸!
四、关于法派的称呼问题
佛教有七众之设,曰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优婆塞、优婆夷。总论七众,皆佛弟子,依佛为师,同一师学。别论则名位不同,僧俗有别。晋道安法师(312-385)倡导出家人以释为姓,则僧俗有别。出家曰方外人,唯以修行为务,一向不以假名挂怀,所以古来大德并不介意论辈命名(阅《法派称呼辩》可知)。然而并不全然如是,所谓“佛法在世间”,不免蒙受世俗影响,何况我国自古以来便是注重人间伦理关系的社会。依俗法互称,沿习日久,乃至于世人皆习以为常而不觉其非矣。明末清初蕅益大师(1599-1655)以“答客问”方式著文明辨此事,说明当时这一问题相当严重。乞请诸位详阅附件中《法派称呼辩》一文。
现在距离蕅益大师时,转瞬又过四百年。“日转阳和至,天开泰运来”。方今国家趋向富强,文明愈益进步,文化事业要大发展、大繁荣,党中央号召佛教界人士要发挥积极作用。诸大德应运出世,乘愿而来,荷担如来家业,责无旁贷。乞请诸大德于诸方开堂传戒之时,或在讲席,或在法会,或向居士传授皈戒之时,正可依蕅益大师开示精神,教育新戒,启迪后学,教诫居士,明辨是非,树立正见,正本清源;光大天下法门,佛法定当久住。
五、关于“千佛衣”的问题
佛门中有以佛像刺绣于袈裟上的做法,曰“千佛衣”,未详始于何时;此种做法,甚为不妥。明代莲池大师在其所著的《正讹集》中即指出此一弊端:“近世袈裟上遍绣诸佛,云‘千佛衣’,此讹也。佛像止宜顶戴在首、负荷在肩而已。悬挂胸膈,已涉亵慢。况罗缀一身,自腰膝而下皆佛也,其过可胜言哉?轮王福倾[②],谅非虚语。而成风久袭,不自觉知。愿高明俯察刍荛,慎勿着此。或曰:然则千佛衣果无之乎?曰:有之,即今二十五条衣者,千佛相传之衣也。佛告比丘:‘我此僧伽黎,过去、未来诸佛,皆着此衣而得解脱。’是其证也。”由此可知,吾等所着之二十五条大衣为千佛所传,即是千佛衣,最上福田解脱衣,舍此而妄为刺绣佛像成“千佛衣”,实为弊端,不可不知。因偶尔尚见有人在荣膺方丈举行升座法会时着用,故特为列出。有绣为龙纹或花卉者,当不在此例。
六、对引礼大德的期待
出家受戒仪程,按现时规定为一个月间戒期。在这一个月期间,要求使新戒由俗人成为僧人,这是一个最为关键的时刻,是诞生佛子的关口。这全赖诸引礼大德的教育和陶冶之功,这是关系着佛教的自身建设、僧伽的素质以及佛教的现在和未来的大事情。在此提几点期望,与诸大德商榷。
(一)引礼大德掌握全局,任重劳辛
在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的过程中,“十师”重在秉四羯磨法传授戒体和戒法,而戒场的组织和引导,仪程、仪规的掌控,戒子的教育和管理以及同传戒寺院常住方面协调、联络,全寺上下统一步调,为传戒法事服务等主要由诸引礼大德(主要是开堂师)具体负责和执行,因此引礼大德的工作对传戒法会能否如法如律的影响非常大。其中,开堂(首席引礼)和陪堂(第二引礼)大德如传戒法会之总指挥,责任尤重。《传授三坛大戒仪范》有云:“传戒一法,引礼责重而劳辛,新戒堂中堂外,戒期日后,举止威仪,行为法度,全赖引礼教诫,是以受请引礼后,当教授新戒出家行仪,一切礼法。”(成都文殊院印)
不但如此,鉴于今时实际情形,有些“坛上十师”对《正范仪规》并不熟谙,或不太熟悉,所以有许多事情亦须开堂或陪堂等引礼大德来照应,或因寺院殿堂布局关系,或当重要法事,如十师登坛等,皆须引礼大德预为演练,才能隆重庄严,如法次第。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规定引礼师的条件和资格:“开堂、陪堂等引礼师必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威仪),戒行清净(能为师范),通达毗尼作持和传戒仪规(明了律法止作,懂得、熟练规矩,此中包括要擅梵呗、唱念),堪为大众师表,身心健康,有组织办事能力。”可见,引礼师在传戒中的职责和作用是至为关键的。
(二)引礼大德教诫戒子,任重道远
引礼大德在传戒过程中,教导戒子以符合佛教律仪和受戒仪规的思想言行来受戒。新戒进戒堂,按传统应有戒堂规则,新戒应知且认可遵守(签名),《堂规》在诸方是否统一?也可讨论。新戒进堂后,应由引礼师分工负责、管理教导,要由开堂大师父统一安排和指挥。引礼师要在戒前请戒忏悔和正受戒律仪式中,引导、指挥和提示戒子做好启请、表白、应答、行礼等每一步动作,以保证戒律授受如仪如法。若有可能,引礼大德应教戒子代表(俗谓沙弥头、尾)以“律腔”作白启请,以显隆重。引礼大德教习戒子,使其明白受戒内容,每坛戒于正授之前,和尚皆有开导,仪规要求戒子跪听,且无拜垫,时间经一小时以上。其效果往往是戒子疲劳,痛疼难忍,勉强撑着,挨过一时,和尚讲了些什么,茫然不知。愚意似应注重实效,令戒子明白开导的内容,如今科技发达,不妨将开导内容印出来,预先发给戒子知道,未详诸大德以为然否?二是在戒期中对戒子进行出家行仪、规矩法度的教育和训练,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三坛正受前,教授戒子出家人的礼仪和行为规范,如行、立、坐、卧,合掌、顶礼、长跪,持香、拈香、唱赞,穿袍搭衣,吃钵饭等;教戒子演习受戒程序,如排班、迎送、礼谢、搭衣、展具等。三是教习督导戒子熟习《毗尼日用切要》、《沙弥律仪要略》(二十四门威仪)和日用五堂功课,这同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通过如上的教育和训练,为今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比丘奠定基础。
由于明晚期(万历)时律宗重兴,特别是见月律师编《传戒正范》,至今传戒方有依据。是故宝华山隆昌律寺近世以来作为律宗道场,其传戒经验,依然值得重视。方今二十一世纪,继往开来,期待发扬光大。
出家受戒与其动机直接相关,信仰纯正则会接受教育、遵守堂规,须自己发心,太姥山平兴寺经验值得重视。
关于戒台的安立与建设,亦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按《正范》登坛与退坛的进止威仪,有的不明确,欠如法。
(三)引礼大德以身作则、为法为人
传授戒法是关系佛教住持三宝、续僧命脉和戒子法身慧命的大事,荣膺开堂、陪堂师的诸位引礼、引赞大德,使命与工作是极其光荣和神圣的。期望荣任斯职者,发大心、深心和愿心。所谓大心,即上求下化自利利他的菩提大道心。所谓深心,如《大日经疏》云:菩提心为因,大悲为体,方便为究竟。所谓愿心,亦即回向心,明性相一如,彰事理不二,从现在的戒期法会到未来的灵山法会,因该果海,果彻因源;因果相召,法尔如是。这样,首先,便能够以“将此身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的姿态来履行职责。以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不计名利、不辞劳苦、忘我担当。其次,便能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履行职责。不马虎走过场,不玩忽职守,不敷衍了事;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第三,便能够以以身作则的作风履行职责。在戒期期间,引礼师是戒子朝夕相处的师长,是他们成就正式僧人最初值遇的老师,是戒子受戒持戒、践行佛法最直接的榜样。最初印象,第一烙印,将影响其一生。引礼大德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第四,以大心、深心、愿心为前提,对戒子便能够以大慈悲心摄受。关心戒子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给予引导和帮助,对待戒子便会有热心、耐心、爱护心,如同对待自己的亲兄弟一般的菩萨心肠,使戒子充分感受僧团和合增上的风气,感发其慈悲无我的精神境界和上求下化的远大理想。
目前,诸方传戒中,有个别引礼师责任心不够强,不能及时关心、照顾好和处理好有关临时性问题,甚至引起诸多麻烦事。也有个别引礼大德表现有贪图供养,索要红包等行为。望深诫之!
诸方传戒寺院皆印发《新戒必读》(或《须知》),但内容不统一,有的遗漏“乞戒词”重要部分。对《新戒必读》小册子,亦请研讨,冀求完善。
诸位大德:
以上仅为我个人肤见,既非全面,亦不深透,并不免讹误,衷心地乞请诸大德批评指正。因为,事情总得有个开头,如同开台锣鼓,总得敲响,哪怕是乱敲。好在我们彼此同为法门兄弟,同为释迦弟子,同为佛门大计,心心相印,同愿同行;这都是我们自己家里的事情,皆是关系着我们切身(当今佛教自身)利益,我们相知、相契、相见,皆以本来面目。在此,切盼诸位大德利用研讨班的难得机缘,交流经验,贡献智慧,虚心学习,充分研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弘清养正,光大发扬,为切实加强汉传佛教的规范传戒工作,为着力推进佛教自身建设,为住持三宝、正法久住,为进一步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为矫正近百年来佛教在社会人士当中的消极印象,赶上当今“神舟”飞天、“蛟龙”潜海的社会各领域进步的伟大时代步伐,以上报四恩,下济三有;预会大众,早证菩提。
诸大德!前景光辉灿烂,我辈任重而道远,唯愿在三宝慈光摄照下,坚固菩提愿,同心同德,努力精进,今正是时!
最后,虔心祈愿三宝加被,研讨班圆满成就!
祈愿佛日高悬,光明世界;法轮大转,普利人天!
祝愿在座各位身心康泰,法喜充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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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坛传戒正范>版本综述》,宗性法师撰,《佛学研究》2010年总第19期。
[②] 古德云:无事莫登三宝殿,等闲休向塔中行。若非扫地添香水,纵有轮王福也倾。见明代性祇《佛说目连五百问经略解》,清代仪润《百丈清规证义记》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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