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全国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培训班。来自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和省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的代表,以及国宗局有关业务司干部20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式现场
国宗局蒋坚永副局长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他说,今年5月,国宗局召开了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就“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这个培训班就是落实电视电话会议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他指出,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有利于推动《宗教事务条例》的深入贯彻,有利于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他强调说,做好两个专项工作,需要将宗教事务部门履行职责与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相结合,这次培训班以宗教界人士为主,就是为了提高宗教界人士对这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到这两个专项工作中来。同时,培训班也请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的干部参加,目的就是为了让宗教工作部门对这两个专项工作发挥好组织、领导、监督和服务的作用。最后,他希望学员们通过此次培训,深入交流经验,拓展工作视野,进一步加深对两个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有所获。
蒋坚永副局长讲话
山东省宗教局局长马文艺和淄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顶歧也在开班式上致辞。国宗局办公室主任陈红星主持了开班式。此次培训班邀请了有关专家学者和财政部、国宗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等相关专题授课,此外还安排典型经验交流。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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