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峨眉山佛教网 > 法务信息
佛学院2008年秋季招生简章
作者:manager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537更新时间:2008-02-23 13:36


四川峨眉山佛学院2008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性质

  四川峨眉山佛学院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四川省佛教协会主办,峨眉山佛教协会承办,以佛学为基本学科的四川省汉语系佛学院。

二、办学宗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教、信仰虔诚、遵纪守法、学修并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佛学研究、教学、弘法和管理的新世纪僧伽人才,为实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人间佛教思想和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作贡献。

三、学制及招收名额

  本院分设男众部和女众部专科班,学制三年;分别招收男众部专科班新生80名;女众部专科班新生40名。

四、课程设置

  佛教史、戒学、唯识、天台、净土、中观、禅学、华严、法学、古典文学、现代文学、历史、佛典文献、书法、哲学、英语、电脑等课程。

五、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历史清楚,在寺院出家一年以上,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2、报考应具备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隐)疾及其他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不良嗜好。

  4、年龄18至30周岁。

六、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推荐,经当地佛协和宗教部门同意。

  2、将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表,近期一寸脱帽僧装照片四张,随同报名表寄到我院。

  3、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按通知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史政(历史、政治)、英语、课诵

  4、参加考试往返车旅和食宿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5、报考时间,从2008年3月2日至5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七、录取与入学

  1、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发给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本院报到。

  3、凡录取的学生,来院的车、船等费用(火车限硬座、轮船限四等舱及以下,不含飞机费用)持有关凭证由本院报销。

  4、入学之日起,一律僧装整齐,携带符合教规的衣物及生活用具。

  八、有下列情况者,退回原推荐寺院

  1、入学时,经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生病一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精神病者。

  九、在校期间的待遇

  1、食宿免费,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2、学院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医疗费,按学院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4、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期发放奖学金。

  5、教科书由学院提供。

  十、毕业后的去向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寺院。

  十一、本《招生简章》可在各地佛教协会、寺院和佛教院校范围内张贴。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南路274号
             (大佛禅院)  
          邮编:614200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     
             永照法师(0833—2803577)
             演妙法师(0833—5590600)
          教务处QQ号:915649651
          网址:www.emsfj.com
 
             四川峨眉山佛学院
             二00八年二月五日

附:四川峨眉山佛学院报考登记表 

 

主办单位:峨眉山佛教协会|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佛禅院|邮编:614200

峨眉山佛教协会电话:0833-5590995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21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川(2022)0000028 蜀ICP备07002121号-1

您是本站第29419209 位浏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