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峨眉山佛学院2010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性质
四川峨眉山佛学院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四川省佛教协会主办,峨眉山佛教协会承办,以佛学为基本学科的四川省汉语系佛学院。
二、办学宗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教、信仰虔诚、遵纪守法、学修并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佛学研究、教学、弘法和管理的新世纪僧伽人才,为实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人间佛教思想和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作贡献。
三、学制及招收名额
本院计划招收男众预科班,招收名额40名,学制二年。
四、课程设置
沙弥律仪、五蕴百法、八识规矩颂、遗教三经、普贤行愿品、童蒙止观、菩提道次第略论、二课合解、起信论、六祖坛经、中国佛教简史、梵呗、法律基础、论语选读、现代汉语、书法、中国古代史、电脑等课程。
五、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历史清楚,在寺院出家一年以上,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2、报考应具备初中毕业或同等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隐)疾及其他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不良嗜好。
4、年龄18至35周岁。
六、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推荐,经当地佛协和宗教部门同意。
2、将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表,近期一寸脱帽僧装照片四张,随同报名表寄到我院。
3、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按通知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佛学、语文、史政(历史、政治)、课诵。
4、参加考试往返车旅和食宿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5、报考时间,从2010年3月5日至6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七、录取与入学
1、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发给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本院报到。
3、凡录取的学生,来院的车、船等费用(火车限硬座、轮船限四等舱及以下,不含飞机费用)持有关凭证由本院报销。
4、入学之日起,一律僧装整齐,携带符合教规的衣物及生活用具。
八、有下列情况者,退回原推荐寺院
1、入学时,经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生病一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精神病者。
九、在校期间的待遇
1、食宿免费,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2、学院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医疗费,按学院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4、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期发放奖学金。
5、教科书由学院提供。
十、毕业后的去向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寺院。
十一、本《招生简章》可在各地佛教协会、寺院和佛教院校范围内张贴。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南路274号 (大佛禅院)
邮编:614200
招生办公室电话:0833—5565064
永照法师电话:0833—2803577
演妙法师电话:0833—5590600
教务处QQ号:915649651
网址:www.emsfj.com
四川峨眉山佛学院
2010年3月5日
学院所在地——峨眉山大佛禅院
主办单位:峨眉山佛教协会|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佛禅院|邮编:614200
峨眉山佛教协会电话:0833-559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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