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峨眉山佛学院2009年春季
(养 正 班)
招 生 简 章
一、性质
四川峨眉山佛学院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四川省佛教协会主办,峨眉山佛教协会承办,以佛学为基本学科的四川省汉语系佛学院。
二、宗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学修并重,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基础佛学知识、佛教礼仪,具足正信的佛教人才,为实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人间佛教思想和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作贡献。
三、学制及招收名额
该班学制一年,招收30至40名学员。
四、课程设置
佛学基础、法苑谈丛、遗教经、劝发菩提心文、沩山文、戒学、唯识、天台、净土、中观、经典导读、书法等课程。(依课程表为准)
五、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犯罪历史记录,志愿从事佛教事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隐)疾及其他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不良嗜好。
4、年龄18至28周岁。
六、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由本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由父母出具同意书。
2、将学历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表,正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随同报名表寄到我院。
3、符合条件者,经本院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免试入学。
4、往返本院车旅和食宿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5、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七、录取与入学
1、按报名先后及条件,择优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教务处发放,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录取学员。
3、入学之日起,一律服装整齐,携带必要的衣物及生活用具。
八、有下列情况者,无条件退学
1、入学时,经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生病一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精神病者。
九、在校期间的待遇
1、食宿免费,学院按规定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
2、学院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量的统一服装。
3、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期发放奖学金。
4、教科书由学院提供。
十、毕业后的去向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仍回原地,学修优异者,本院可推荐常住寺院或进修佛教院校。
十一、本《招生简章》复印有效,可在各地佛教协会、寺院和佛教院校范围内张贴。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南路274号
(大佛禅院)
邮编:614200
招生联系人:
法源法师(0833—2800139)
永照法师(0833—2803577)
演妙法师(0833—5590600)
教务处QQ号:915649651
网址:www.emsfj.com
四川峨眉山佛学院
2009年2月16日
主办单位:峨眉山佛教协会|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佛禅院|邮编:614200
峨眉山佛教协会电话:0833-5590995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21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川(2022)0000028 蜀ICP备07002121号-1
您是本站第29425128 位浏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