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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文化 第四节 普贤愿海

第四节|普贤愿海

  中国,行愿无尽!

  在佛教信仰和修行中,并非仅限于我们信仰什么,更在于我们在各自的人生实践中,如何用佛法来开启和指导提升智慧,找到心中的本如,这一点尤为重要。这对我们的言行举止、生活以及所从事的事业,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因为,只有在明理与践行之后,我们才更能体悟到破除“我执”的智慧。在《第三节|华严三圣》中,我们对《华严经》中的华藏世界、三圣圆融观做了简述。然而,此部经典有许多宝藏尚未揭晓。佛教,诞生于古印度,昌盛于中国,进而传播于世界。本文,我们将从大乘佛教与菩萨行、普贤菩萨与十种广大行愿的视角,观览中国在传承与弘扬佛教过程中的“行愿无尽”。漫漫历史长河中,每一位佛弟子的行愿也都融入了其中。


  《华严经》,全称为《大方广佛华严经》,被尊为“经中之王”、“经中之海”,是以菩萨修行为主线的大乘佛教经典。大乘(梵文Mahayana),意为大的车乘、道路、事业。大乘佛教指能将无量众生度到彼岸,发源于古印度,亦称“大乘教”,略称“大乘”。自隋唐以来,中国汉地的佛教即以大乘佛教为主。汉传佛教也在事实上成为了大乘佛教的主要承传者与发展者。

  在我国汉语系佛教地区,《华严经》共有三种译本,也被称为“集成本”:第一种是六十卷本(译于418年-421年),即《六十华严》,译者是东晋高僧佛驮跋陀罗(梵名Buddhabhadra,意译“觉贤”,359年-429年,北天竺人);第二种是八十卷本(译于695年-699年),即《八十华严》,译者是唐代高僧实叉难陀(梵名Sikshananda,意译“学喜、喜学”,652年-710年,于阗人);第三种是四十卷本(译于796年),即《四十华严》,译者是唐代般若法师(梵名Prajna,意译“智慧”,生卒年不详,罽宾人),此本也被视作《六十华严》《八十华严》中<入法界品>的别译经。《六十华严》《八十华严》是最主要的两个《华严经》版本,而在《四十华严》中,无穷无尽的“普贤行愿”被概括为后世所瞩目的“十种广大行愿”,同时增加了“普贤广大愿王清净偈”等内容。纵览中国译经史,在《六十华严》之前,华严类的“别行经”已有翻译及流通,如《兜沙经》《菩萨本业经》《菩萨十住经》等诸多经典。其中,《兜沙经》早在东汉时期(25-220)就已存在,其译者为支娄迦谶(梵名Lokaksema,生卒年不详,月氏国人)。可见,《华严经》仅翻译一事,即绵延约七百余年。

  影响中国佛教千余年的《华严经》,描述了释迦牟尼佛在菩提树下的证悟,其所达到的境界可以印现出所有时间与空间中、世间与出世间的一切现象,这一切无限广大又相互包容,即“一切万有”又“无尽圆融”为一体,有个体的区分又互相贯通,便是所谓“华严境界”,此境界也圆满展现于大乘佛教的菩萨行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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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乘佛教与“普贤行愿”

  在《六十华严》和《八十华严》中,均有“诸菩萨住处”的记载,所谓“菩萨住处”意指大乘佛教所广宣流布的地区。经中提及:“震旦国有一住处,名:那罗延窟,从昔已来,诸菩萨众于中止住。”震旦(梵名Ci^na-stha^na),或称摩诃震旦(梵名Maha^-ci^na-stha^na),是古印度对中国的称呼,又作真丹、旃丹、指难等。经文意思是,从以前直至现在,十方诸菩萨众,在中国一个叫那罗延窟的地方止住。在南宋时期的佛教辞书《翻译名义集》第3卷中,也有记载:“东方属震,是日出之方,故云震旦。”佛教传入中国后,经过南北朝时期(420-589)的批判与转化,伴随着印度佛典的大量翻译、判教理论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形成并确立了中国的大乘佛教。中国的大乘佛教,既包含印度佛教本身的原意,也有对印度佛教的解读与创造性诠释,旨在让所有众生获得“无上正等正觉”。

  在汉译佛典中,最早出现“大乘”一词是在西域高僧支娄迦谶于公元179年翻译的《道行般若经》,支娄迦谶的译作也成为大乘佛教典籍在汉地翻译的开端。“大乘”强调自利、利他,利益一切众生,倡导修行“菩萨道”,又被称为“菩萨乘”。菩萨,全称为“菩提萨埵”(梵文Bodhisattva),意译“觉有情”,即以如佛一般的“无上正觉”教化一切有情众生的修行者。“菩萨信仰”与“修菩萨行”是大乘佛教的中心内容,近两千年来,“菩萨信仰”成为佛教中国化的具体表现之一。在《华严经》中,“菩萨”是具有无量广大之菩提心,已出世间却又不离世间,为利益一切众生成就佛果而始终践行大乘佛法的实践者。在中华大地,分别代表“大智、大行、大悲、大愿”的文殊菩萨、普贤菩萨、观音菩萨及地藏菩萨所形成的“菩萨信仰”成为中国佛教、中国人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

  众所周知,普贤菩萨以“大行”著称,被尊为“大行普贤菩萨”。在《华严经》中,以“普贤菩萨、文殊师利菩萨而为上首”,明确指出两位菩萨具有相等地位且在诸菩萨之上。菩萨为证佛果,须发大誓愿,历三祇百劫,修波罗蜜等诸善万行,积大功德,故称“大行”,即行业广大之意,与声闻、缘觉等两种小乘所修行的“小行”相对。“大行”实为菩萨行,是自利、利他,圆满佛果之菩萨众“大行”。

  在《八十华严》中,从第7卷至11卷以及从第40卷至60卷,几乎都与普贤菩萨有关,讲述了普贤菩萨为诸菩萨宣说佛法及针对诸菩萨所提问题的释疑与解答,此部分内容至少占据《八十华严》整体篇幅的三分之一。经文中说,普贤菩萨有如佛一般的“威神力”,“得如来力,同如来性”,“所有福德不可穷尽,一切神通皆已具足”。因此,在《八十华严》第14卷《净行品》中,文殊菩萨评价普贤菩萨为众生的第二导师——“于诸佛法,心无所碍,住去来今诸佛之道,随众生住恒不舍离,于诸法相悉能通达,断一切恶具足众善,当如普贤色像第一,一切行愿皆得具足,于一切法无不自在,而为众生第二导师。”

  值得注意的是,《华严经》对文殊菩萨有具体的描写:文殊菩萨是东方金色世界的一位菩萨,是东北方清凉山的法主。然而,大篇幅讲述普贤菩萨的《华严经》却自始至终没有明确表述普贤菩萨的具体形象,更曰其“住处甚深不可说故”。但是,《华严经》对普贤菩萨作为佛法化身的体现却极为丰富,通览经文可知:普贤菩萨从佛法中出生,其“身相”如同虚空、无所不在;既知现在、未来且无所不知;高居一切菩萨之上,是与“一切诸佛”等身的大菩萨。《华严经》更用很大篇幅描述普贤菩萨的智慧广大,可以示现一切三世诸佛,护持并传播大乘佛教,引导大乘佛教信众们以“菩萨行”成就佛果。

  在大乘佛教的菩萨修行中,“普贤行”极为殊胜。《四十华严》第40卷中也有记载:“善男子,是为菩萨摩诃萨十种大愿具足圆满。若诸菩萨于此大愿随顺趣入,则能成熟一切众生,则能随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则能成满普贤菩萨诸行愿海……若复有人闻此愿王,一经于耳,所有功德比前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乃至优波尼沙陀分亦不及一。或复有人以深信心,于此大愿受持读诵,乃至书写一四句偈,速能灭除五无间业,所有世间身心等病、种种苦恼乃至佛刹极微尘数一切恶业,皆得销除……”

  《四十华严》中,无边的“普贤菩萨诸行愿海”被总结为“十种广大行愿”,通称“普贤十大行愿”,深受广大僧众信奉,普贤菩萨也因此被尊为“十大愿王”。所谓“行愿”,又作“愿行”,是指远大理想与精勤实践。大乘佛教认为,修习佛道必须行、愿具足,缺一不可,“尔时,普贤菩萨摩诃萨称叹如来胜功德已,告诸菩萨及善财言:善男子,如来功德假使十方一切诸佛经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劫,相续演说不可穷尽。若欲成就此功德门,应修十种广大行愿。何等为十?一者礼敬诸佛,二者称赞如来,三者广修供养,四者忏悔业障,五者随喜功德,六者请转法轮,七者请佛住世,八者常随佛学,九者恒顺众生,十者普皆回向……善男子,是为菩萨摩诃萨十种大愿具足圆满。若诸菩萨于此大愿随顺趣入,则能成就一切众生,则能随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则能成满普贤菩萨诸行愿海。”

  十种广大行愿代表了一切菩萨的行愿,故而又称为“普贤愿海”。若其他菩萨发心修行,则视为入“普贤愿海”。“普贤十大行愿”之间既各自独立,又彼此融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佛教修证体系。现存的三种《华严经》译本皆有“普贤愿海”一词,其他经论中亦是常见,可知“普贤愿海”在大乘佛教中的重要性。

《华严经》中,文殊菩萨劝诫诸比丘住“普贤行”,入“大愿海”,可以成就一切佛法,“尔时文殊师利菩萨,劝诸比丘住普贤行,住普贤行已入大愿海,入大愿海已成就大愿海,以成就大愿海故心清净,心清净故身清净,身清净故身轻利,身清净轻利故得大神通无有退转,得此神通故不离文殊师利足下,普于十方一切佛所,悉现其身,具足成就一切佛法。”

  《华严经·入法界品》中,还讲述了“善财童子”遍求法门要义,初参文殊师利菩萨,复游行南方,先参德云比丘,次第辗转指示,终参普贤菩萨。善财童子在“普贤行”的指引下求索一切善知识,向比丘、比丘尼和王者、长者、优婆夷及婆罗门、外道、海师、工匠等各种职业与信仰者学习,也向天神、地神、夜神等虔诚礼拜,先后共历一百十城,参五十三位善知识,故称为“五十三参”,善财童子也因此成为佛教中虚心求法,广学多闻的典范。可见,《华严经》与“普贤行”也倡导僧众应深入到社会一切阶层与行业中,不分信仰地向他们学习世间的知识与技能,由此弘扬佛法且成就自己的“一切智”。

  《华严经》是释迦牟尼佛成道后宣说的第一部经典,其中的《十定品》有一段为普贤菩萨之名定义的经文:“虽知法界,无有边际,而知一切种种异相;起大悲心,度诸众生,尽未来际,无有疲厌,是则说名普贤菩萨。”再回到《华严经》开篇第一卷《世主妙严品》,“一切如来得菩提处,常在其中亲近不舍,恒以所得普贤愿海,令一切众生智身具足,成就如是无量功德”。菩萨,是大乘佛法的实践者,“皆悉成就普贤行愿”而成就佛的“正觉”,“发菩提心”而普度一切众生。可见,若要成就如佛般的智身、无量功德,便需满足“普贤行愿”。世间一切菩萨众的神通和功德皆从普贤行愿中出生,以普贤行具足。

  在中国,“普贤信仰”与“普贤行愿”备受四众弟子尊崇,继承和弘扬普贤信仰、普贤文化,对深刻理解中国佛教及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国佛教文化具有独特且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也为坚定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这也是我们在丛书开篇不断提及《华严经》与普贤菩萨的原因所在。“神州大地放光明,华藏世界现普贤”,由“三圣圆融观”可知,普贤境界也是毗卢遮那佛的境界,“毗卢遮那”意为“光明普照”,寓意佛法如太阳一般,照亮着世界。

二、“行愿无尽”的中国

  20世纪50代,赵朴初先生在《佛教在中国》一文中,将佛教按语种划分为三个语系,即“汉语系统的佛教、藏语系统的佛教和巴利语系统的佛教”,其中,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基本保存了巴利语系佛教典籍的基本内容,而“巴利语系统的佛教”在典籍规模、教义内容、适应范围、流传地区等方面都不能与前两者相提并论。也因此,若没有“汉语系统的佛教”与“藏语系统的佛教”,佛教便不能称为“亚洲宗教”,更不能称之为“世界宗教”。因此,自佛教传入中国后,大至国家与民族、小至每一位僧众,都对佛教、佛教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做出了重要且积极的贡献。同时,大乘佛教所坚持的“慈悲”与“和平”的理念,及其所延伸出的“慈善观”及“和平主义”,也为中国乃至全世界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粮,更成为中国佛教文化的重要特色之一。中国,是“普贤行愿”的坚定实践者,也成为“菩萨行”的最佳示现,以下谨以三个方面作管窥之见。

  (一)中国在佛教与佛教文化方面的践行与重要贡献

  首先,中国保存了大量且重要的佛教文化资料。以汉译佛典为例,自东汉末年至北宋前期,中国在约八百余年中进行了大规模的译经工作。一般认为,中国在此阶段共翻译经、律、论达1690余部,6420余卷。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藏译佛教典籍是从7世纪之后才开始,因此,中国的汉文佛教资料让自公元前后的大乘佛教兴起至7世纪之间的佛教历史得到有效保护,也为在公元13世纪消亡的古印度佛教弥补了许多历史空白,同时,汉语翻译佛典没有长期中断过,甚至很多时段,翻译过程与域外典籍的产生过程基本同步。正如本文开篇所述,东汉末年的支娄迦谶翻译出了第一部华严类经典《兜沙经》,而华严类经典总集《六十华严》直到永初二年(421)才译出,在两者间隔的二百余年中,义学僧人陆续翻译了十几部华严类单行经。据现代学者研究,这些单行经译为汉文的先后顺序是与它们在域外产生的时间基本一致,这为从公元1世纪至10世纪的域外佛教历史的发展脉络、思想教义的演变轨迹进行了积极保护。某些杰出翻译家所译出的佛教经典,能够从整体上反映彼时域外佛教经典的基本内容,展现佛教思想的基本面貌,同时,某些译经家在搜集佛教原典时力求完备,竭力将搜集的原典全部翻译,他们译出的经典能够反映彼时域外佛教经典和思想的基本轮廓,比如被尊为“敦煌菩萨”的西晋翻译家竺法护(231-308),广求佛经并译经长达四十七年(266-313),译出的经典几乎囊括了当时西域地区流传的所有重要佛教典籍,这从其搜集和翻译华严类典籍之完备程度便可得到证明。竺法护所译的华严类单行经《等目菩萨所问三昧经》,甚至连《六十华严》都没有收录,直至唐代译出的《八十华严》才将其收录,并定名为《十定品》。此后,唐代的玄奘、义净、不空等诸多高僧大德都尽可能全面、广泛地搜集与翻译佛教典籍,为完整保存多种多样来源的佛教文化资料做出了汉泽佛典巨大而独特的贡献,并真实反映了古印度佛教的发展趋势与脉络。并且,汉译佛经的来源不仅有古印度梵语、巴利语,还有众多中亚各民族语言的文献,汉译佛典也最大限度地反映了古代亚洲众多民族和地区的佛教历史。

  为了更好地保存佛教文化,中国还拥有诸多不可替代的佛教历史著作,且以汉、藏两种文字留存于世,其中最负盛名的有东晋名僧法显((334-420)所著《佛国记》、唐代玄奘法师(602-664)所著《大唐西域记》和译经师义净(635-713)的《南海寄归内法传》《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等著作,都成为关于中亚、南亚与东南亚历史、文化和宗教的重要研究资料。

  第二,中国继承、弘扬和发展了佛教文化,使其成为中国化的佛教文化。从“汉语系佛教”的发生、发展角度,中国对佛教文化的继承与弘扬包括了“求法取经”和“弘法传经”两个方面,首先,所谓“求法取经”即为中国人将域外佛教文化传入中国,这个过程始于三国时期,历经东晋、隋唐,一直延续至宋明,佛教经过长期的本土化发展进程而形成了“中国佛教”。第二,所谓“弘法传经”,即为中国人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再传至其他国家,从隋唐时期开始延续至今未曾间断,中国从最大的佛教输入国转而成为最大的中国化佛教的输出国,其中,隋唐时期既是中国佛教的高峰,也是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佛教中心的时期。

  “求法取经”,一般以三国时期的朱士行(203-282)西行求法为始,延续一千多年至明朝派出官僧为终结。西行求法者虔诚、勇敢地踏上九死一生的险途,将域外佛教传播回中国,没有他们,中国就不可能在唐代成为当时的世界佛教中心。鲁迅先生曾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将法显、玄奘这些“舍身求法的人”与“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与“为民请命的人”,合称为“中国的脊梁”。人们的信仰可以不同,但是热爱祖国、为真理与事业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甚至勇于献身的精神,始终是一个民族顽强发展的共同动力。

  从隋唐到明清的千余年间以至近代,中国持续将佛教、佛教文化传播至日本、韩国及东南亚等地区与国家,比如唐代高僧鉴真(688-763)不顾失明之苦,历经艰辛,六次东渡日本,在中日文化交流史上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被尊为“天平之薨”和日本文化的大恩人。他创建奈良唐招提寺,成为日本佛教的“律宗初祖”,同时,他与弟子采用唐代最先进的工艺,为日本天平时代艺术高潮的形成增添了异彩。他对日本人民突出的贡献中还包含医药学知识的传授,被日本人民奉为“医药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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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真法师像 现藏于日本唐招提寺 图片来自唐招提寺官网

  中国人的“求法取经”与“弘法传经”,是世界佛教文化交流史的光辉篇章,也成为人类文明交流的典范。中国人将梵文、巴利文及古代西域多种民族文字的佛典翻译成汉文,这是文化的第一次再创造,随后经过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紧密融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及佛教文化,这是文化上的第二次再创造。这不仅是传播佛教文化的过程,也是以佛教文化为载体,全面弘扬、传播中华文明的过程。由此可见,佛教起源于印度,昌盛于中国,而传播于世界。

  第三,中国丰富与发展了佛教文化,进而传播于世界。两千余年来,中国全方位丰富和发展了佛教与佛教文化,主要可分为:撰写新典籍,如中国历代高僧大德的佛教著作;倡导新教义,包含新的生活、传教及修行的理论等,如中国禅宗提出并共同遵守的“农禅并重”;建立新宗派,如中国佛教的八大宗派;打造新的朝拜圣地,如与“菩萨信仰”相联系的中国佛教四大名山及各大宗派的祖庭;塑造新的信仰对象,如以原有崇拜系统为基础而衍生的“华严三圣”、“四大菩萨”等;创造新的艺术形式,如建筑、雕塑、绘画及书法等多种艺术形式……以上每一个方面的丰富内容及其悠久历史都为中国佛教提供了巨大价值,且经久不衰。作为中华儿女,深入了解中国对佛教文化的具体贡献以及中国佛教文化的各大专题内容,将更有利于形成中华传统文化的自觉、自信和自尊,更有利于在今天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提供可资借鉴的宝贵历史经验。

  (二)大乘佛教的“慈悲”与中国佛教在“慈善”方面的践行与贡献

  《大智度论》是大乘佛教的重要论著之一,其第27卷载:“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其中,“慈”是与乐,给予众生快乐;“悲”是拔苦,帮助众生解脱痛苦。大乘佛教强调,不仅要关注自身生命中的痛苦,更应“推已及人”,去感受并帮助所有众生离苦得乐,所以有“慈悲是佛教之根本”的说法。《大智度论》还记载了三种慈悲:第一为“生缘慈悲”,指对众生的慈悲,此为凡夫的慈悲,即“小悲”;第二为“法缘慈悲”,指觉悟到“诸法无我”之理而起的慈悲,此为声闻、缘觉及初地以上菩萨的慈悲,是为“中悲”;第三为“无缘慈悲”,“无缘”指远离一切差别,不去执着由心所显现的外境,即心无所缘,此为佛的慈悲,即“大慈悲”,是普度世间众生的重要依据。以上统称为“三缘慈悲”。

  在发起广大的“慈悲心”之后,还应生起“增上意乐”,即指在“为一切众生离苦得乐”的发心之上,增加“愿意承担众生离苦得乐的重担”之心,心甘情愿为众生做事,这不仅是“非常乐趣”,也是“我来承担”之勇猛心。进而,再发起“菩提心”,即利益一切众生、让众生获得如来正等觉果位的希求心,也是成佛之心。“菩提心”是大乘菩萨之心,仅有发心并不能称之为“菩萨”,还需要付诸行动,广修“菩萨行”,成就佛的菩提果位,更圆满地帮助众生,正如《大智度论》第41卷中所云:“菩萨初发心、缘无上道,我当作佛,是名菩提心。”

  概括而言,“菩萨行”的根本是“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与智慧。“度”(梵名Pāramitā),音译为“波罗蜜多”,意译是“到彼岸”,在佛教著作《大乘义章》第12卷中写到:“波罗蜜者,是外国语,此翻为度,亦名到彼岸”,即通过修行将自己与众生从痛苦的此岸渡到解脱的彼岸。“六度”是六个到达彼岸的方法,众生以此可福慧双修,既能自度,又能度一切众生,并可“戒、定、慧”三学具足,这是大乘佛教最主要的教义之一。

  “六度”中的“布施”,是大乘佛教必须且首要的修学内容。“布施”(梵文dāna),音译为“檀波罗蜜多”或“檀那波罗蜜多”,意为以慈悲之心向众生施舍财物等利益之事。但是,佛教中的“布施”并非简单地向需要的人施舍财物,而是包含更广泛的内容,可分为以下三种:“法布施”是正确地教导佛法,或者世间的技术、知识等对众生有益无害的内容;“无畏布施”是将众生从各种恐惧中解救出来;“财布施”是把财物等喜舍给需要的众生。佛教认为,三者之中的“法布施”功德最大,其次是“无畏布施”,再次是“财布施”。

  “布施”对于修行有深刻意义:可对治人们对财物的贪欲与悭吝,避免执着于贪求自身利益,甚至伤害其他众生;可让人们懂得世间财物乃至人类的身体、生命,本是无常,均会经历成住坏空,人们往往只是财物的暂时保管者;可让我们学会“自利利他”,慷慨给予需要的人,既利益别人,也减少自身烦恼并积累功德;可不断增长慈悲心。佛教认为,应以最纯粹的“慈悲之心”来行布施,正如菩萨的“平等布施”,不分别众生和自己的远近亲疏,更不分别布施功德之大小。

  “布施”与现代之“慈善”有异曲同工之妙。佛教的“布施”直接体现了佛教的“慈悲”,隐含了“菩提心”与“菩萨行”,成为大乘佛教的重要内容与修行核心。而“慈善”也是人们对治烦恼、增长慈悲的方法,对人的身心健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佛教中的“慈悲”和现代之“慈善”有共同的意义,但也有一个重要区别——佛教之“慈悲喜舍”会通过“喜舍”而获得“法喜”。

  佛教自公元前2年传入中国之后,便逐渐立足并深刻融入了中国文化传统之中,佛教对弱势群体、各阶层民众的关爱与布施,以“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慈悲心”救济众生,是佛教能够深入我国民间并为广大民众接受并认同的重要原因之一。千余年间,中国佛教界的慈善事业以济贫、养老和育幼等内容为主,建有“义仓”、“悲田坊”、“安乐坊”、“养病坊”等许多修行“布施”与“慈悲”的事业,其中以唐宋年间的“悲田养病坊”最为著名,是由佛教寺院兴办的“慈善机构”,以佛教名词“悲田”命名,后期也有改称为“福田院”或“居养院”者。佛教的“慈善”精神流传甚广,对中国社会的安定与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进入当代,中国佛教依然生机勃勃,佛教组织与广大佛教信众扶危济困,依然坚守在慈善公益的最前线,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佛教是一支不可低估的慈善力量,中国佛教界在1980年代,就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款、为修复长城、抢救大熊猫等活动捐款,并为大兴安岭林区火灾受灾民众捐款等;在1990年代,为1991年华东水灾、1996年华中洪灾、1998年长江等水域的洪灾捐款、捐物,中国佛教协会也曾被授予“抗洪抢险救灾模范先进单位”。进入21世纪之后,2003年抗击“非典”、2005年初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都能看到中国佛教界的身影。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国佛教界在很短时间内为灾区捐款1.45亿元,并以佛教所特有的法会形式安抚人们的心灵。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截至2020年2月7日,全国宗教界已累计捐款捐物3亿多元人民币。中国佛教的“慈善”,利益他人、服务社会,也蕴含与政府、与其他宗教和社会组织建立和谐关系的因素,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我们还需明确理解,“慈善”本无国界与信仰之别,虽然不同信仰对“慈善”的说法不一,却殊途同归。救人济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乃是全世界及全人类的共同理念与信仰,民国时期大慈善家熊希龄(1870-1937)曾说:“孔教言仁,又曰博施济众;耶教言博爱,又曰爱人如己;佛教言慈悲,又曰普度众生”。正如《华严经·普贤行愿品》所载:“何以故?诸佛如来以大悲心而为体故。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诸佛菩萨以大悲心为本体,看到众生颠沛流离、迷茫无助,而起了慈悲之心,因为此慈悲心而生起救度所有痛苦众生的菩提心,因为菩提心而成就正等正觉。佛菩萨众生永远平等、没有分别、毫无条件地利益一切众生,是真正的大慈悲。在尊崇“普贤行”的中国,“慈善”也成为中华民族所共同拥有、世代相承的美好德行。

  (三)大乘佛教的“和平”与中国对“和平主义”的践行与贡献

  如今的世界,未能完全消弭政治上的强权、经济上的对立、民族中的分裂和宗教中的极端主义,中国一贯倡导并建设的“和谐世界”仍面临较多阻力。幸运的是,宗教在维护世界和平、构建“和谐世界”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佛教,作为世界性宗教之一,其“和平主义”的传统悠久且思想内容丰富,更为重要的是,佛教长期维护和平的实践经验非常宝贵,且极具现实意义。

  二千多年的佛教历史就是一部维护和平的历史,对世界具有长远影响。佛教的“和平主义”传统,我们也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佛教认为“杀生”是万恶之源,戒律之首即为“杀生戒”。中国历史上,著名高僧及广大僧众秉持佛教的基本教义反对杀戮,例如,来自西域的佛图澄(231-348)是汉传佛教早期极为重要的宣教家,他于永嘉四年(310)来到洛阳,时年已七十九岁高龄。《高僧传·卷九·佛图澄传》记载,东晋十六国时期,中土战事频仍,在后赵(319-351)弘法的佛图澄坚持“和平主义”,大力倡导“慈悲”与“戒杀”之佛教教义,竭力劝阻残暴嗜杀的后赵统治者石虎。石虎曾问佛图澄,什么是“佛法”?佛图澄回答“佛法不杀。”他还劝谏石虎,“帝王之奉佛”,主要体现在“不为暴虐,不害无辜”,如果“暴虐恣意,杀害非罪”,就算捐出全部财产供养佛法也无法避免“殃祸”。享有“神僧”之称的佛图澄,为佛教义理在中国的传播开启了新篇章,他将弘法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生产、协调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紧密结合;他极重戒律,为僧团建立的良好传统,后世流传甚广。“和平主义”扎根于佛教基础教义,佛教始终将传播教义与反对战争、维护和平紧密连接,在沟通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之间的友好文化交往、稳定社会及协调人际关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第二,佛教讲随缘,从不依靠政治、经济、军事力量等方式,威胁和强迫任何人去信仰佛教,自始至终,信众是因受到佛教慈悲精神的吸引而皈依这种心灵信仰,这些记载在佛教经典中比比皆是。更为重要的是,佛教在对外传播的过程中,从未因弘法而发生所谓的“宗教战争”。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再从中国传向日本、朝鲜、越南等国,都经历了和平的传播过程。佛教从未在流传地区建立过非宗教性质的机构,或者改变佛教流传地区的社会结构。佛教自印度大规模传入中国,只带来了典籍、教义以及古印度的文化,并没有带来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以及印度某个王朝的入侵、掠夺或政治统治。从中国诸多高僧传记可知,许多来中国传教的古印度僧人,常有奉国王之命而来,甚至出身王室,更曾有储君。但是,这些看似具有“政治背景”者,并没有以政治为目的,诚以传播佛法为使命。佛教主要依靠信仰者自发的行为、分散在各地的僧团弘扬教义。两汉之际,来自古印度以及中亚各地的僧人及有佛教信仰的商人、使者、旅行者以及移民后裔,自发地将佛教传入中国,此后,中国自唐代开始取代古印度成为世界佛教中心,没有政治干预、经济掠夺和文化殖民色彩,显示了佛教的“和平”特征。

  第三,佛教以“圆融”精神、佛教典籍为主要载体进行文化传播。在中国佛教史上,在经典翻译方面有成就的诸多义学僧人,为佛教文化的传播做出过突出贡献。佛教的和平传播,不仅是各个国家和民族间友好交往的桥梁,也成为发展和丰富自身文化的强大助力。正如我们不断提及的《华严经》及其所延伸的“圆融思想”,认为一切事物可以相互融通、相互等同。“圆融思想”是大乘佛教的共识,不仅有利于消除宗派间的排斥、仇视和争斗,促进不同宗教、不同派别的融合发展,更丰富和发展着佛教的“和平理念”。不仅对佛教,《华严经》也对中国的文学、艺术、哲学乃至人们的日常生活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如果没有这些义学僧人在文化上的建设与贡献,中国古代的哲学、文学和艺术等领域,将会是另一番面貌,以对中国文学的影响为例,《华严经》以其语言的隐喻性、悖论性、象征性等诸多特点,深刻影响了中国文体的开创、语法等内容的创新、境界与价值观的提升以及对人们思维领域的开拓。与此同时,因佛经翻译需要而创造出的许多新汉字与词汇,比如沿用至今的佛、魔、方便、大千世界等,极大丰富了中华文化的词库。自宋代开始,文人雅士更将佛学的禅意融入诗句而开创了“禅诗”,如宋代著名禅师无门慧开,曾写下一首著名的《无门关》:“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表达了寻找心灵归宿的“禅悦”,极具创造性与思想深度,广为人知,世代相传。

  佛教在不同国家、地区传承、发展的两千余年中,能够与当地的思想文化相融合,吸纳众多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在融合中产生出极具创造性的新思想,形成了一座适应性强、涵盖面广且内容丰富的精神文化宝库。

  佛教的“和平”思想与实践,在历史上始终发挥着积极作用。从世界宗教传播历史的范围来看,佛教,尤其是中国佛教是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战争的典范与楷模。有人认为,未来的世界将从以往的政治、军事冲突和对抗转向文明的冲突和对抗,其中也包括宗教。但是,通过梳理中国佛教的千年“和平”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世界宗教的传播方式、发展趋势以及在宗教之间、宗教与国家之间应该建立的和谐模式,是对“宗教冲突”、“文化对抗”论调的有力反驳。从中国佛教的发展历史来看,佛教建立起了各地区、各民族之间友好文化交往的桥梁,因此,我们应秉持佛教所倡导的“和平理念”、借助佛教历史中丰富的“和平实践经验”,以“平和心态”坦然面对不断变化的世界局势。

  佛教,为世界和平做出过伟大贡献。中国佛教,也是和平发展的标志。中国佛教文化所倡导的理想境界便是“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一切事物和谐相处、和平共存。普贤菩萨,是所有菩萨的代表,既有一切诸佛的神通智慧又能包容十方法界,“普贤十大行愿”是大乘菩萨修行的集中体现。在现今社会,普贤菩萨的实践精神完美弥补了物质世界的精神缺失,让人们重新回归心灵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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